第(1/3)页 红玫瑰酒馆。 虽然已经是冬天,酒馆却没有因为天气变冷而变得冷清。 反倒是因为红玫瑰乐队的夺冠而越发火爆。 考完试之后,沈秋山日常到酒馆打卡。 “沈老师,合个影呗!” “老沈,能签个名嘛!” “哇,活的沈老师!” “沈老师,骂你的人都被封号了!” 沈秋山走进酒馆,立即就被客人们围了起来。 最近一段时间,沈秋山每次来酒馆都是类似的开局,他早就习以为常了。 满足了客人们的要求之后,沈秋山在吧台旁坐了下来。 由于酒馆生意非常好,所以舞台上全天都是有表演的,这个钱完全出得起,何况白天在酒馆演出的都是“流行音乐社”的人,演出费用很低。 这会儿在舞台上唱歌的是流行音乐社的程媛媛,这姑娘便是当初堵着沈秋山让他去当社长的人。 经过这段时间在红玫瑰酒馆舞台上的磨炼,程媛媛已然算是一名合格的驻唱歌手,不仅唱功有了小幅提升,还能兼顾和现场观众的互动。 沈秋山喝了口许枇杷给自己倒的柠檬水,然后习惯性的摸了摸对方的小蘑菇头:“期末考试结束了吗?” “还没,要明天才全部结束。” “复习功课要紧,不用把精力都放在酒馆这边。” 自打红玫瑰酒馆开业之后,许枇杷几乎天天都泡在酒馆里,说是兼职,其实跟全职员工的工作时长都差不多了,只要没课她几乎都在酒馆里。 “在酒馆并不影响我复习。” 许枇杷说着,从吧台下面拿出了一本书。 她在酒馆的主要工作是调酒,技能熟练了之后,其实空闲的时间还是挺多的。 再加上许枇杷足够聪明,工作之余,还真是能抽时间看看书。 “马上就是寒假了,有什么打算?” 沈秋山又随口问了一句。 “在酒馆打工。” 许枇杷果断的回道。 “没了?” “明天考完试我想去看看爸爸。” 许枇杷又说道。 “我陪你去吧,那么远的路,开车方便点。” 许枇杷父亲所在的三江市第二精神病院位于城郊,交通并不便利,开车去是最方便的。 “嗯,好!” 许枇杷轻轻点了点头,倒是没客气。 反正她欠沈叔叔的已经够多了,正所谓“债多不压身”。 另外,许枇杷很享受和沈秋山单独相处的时光。 进入大学之后,身边的室友或者是同学都有谈恋爱的,作为旁观者的许枇杷倒是也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。 以前她觉得自己对沈秋山的情感主要应该是感激,但现在她觉得自己对这位沈叔叔的感激之情似乎有些变质。 但许枇杷是个聪明的小姑娘,通过观察,她几乎可以肯定沈秋山和林夏沫应该是在一起了。 这个结果她一点都不意外,甚至高三最后冲刺的时候,她便已经看出了一些端倪。 所以,她知道沈秋山目前并不是单身状态。 而许枇杷也没有去争去抢的野心,她觉得自己可以时常看到沈秋山,还能给予他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,就已经非常好了! 另外,许枇杷深谙一个道理:你若盛开、蝴蝶自来! 她现在还只是一个正在读书的小女孩,在她看来自己应该是没什么吸引力的。 因此,许枇杷的计划是,有朝一日自己“光芒万丈”的时候,或许会说出心底的秘密! 否则,她会永远把这个秘密藏在心底。 “沈哥,有两个来面试寒假兼职工的学生,你看一下吧,我去个卫生间!” 这时,胡婷婷捂着肚子来到了吧台旁。 “嗯,快去吧!” 沈秋山笑着摆了摆手,然后往胡婷婷身后看了看,跟着她走过来的是两个男生,其中一个高高瘦瘦的,五官端正,很是帅气。 另外一个形象方面就差多了,但个子也挺高,给人一种憨憨的感觉。 “沈老师,我叫胡建,新闻系的。” “他也是新闻系的,叫肖斯年!” 形象憨憨的男生主动开口,顺便连旁边那个小帅哥都介绍了一下。 而听到“肖斯年”这个名字,沈秋山眉头下意识的挑了挑,这名字对于他来说印象可是非常深的,因为他从侧面了解到,自家闺女好像是看上了一个臭小子,就叫肖斯年。 为此,沈秋山还特意托人了解过对方的背景,这小子是东北人,准确的说是东北农村的,家里条件很差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