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已经见识过了容媚的实力,刘彦自是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。 百分之十的股份能换来瑞达日后的生存,这是一项千值万值的交易。 面对刘彦突然开出的条件,容媚也是稍稍惊讶了一下。 不过也就是片刻便恢复了镇定之色。 刘彦的目的不难猜出,而反观刘彦也确实猜出了她最初的想法,等着许国栋那里上了正轨,她得了空闲以及有了多余的资金,肯定是想要创办科技公司的。 未来可都是科技网络时代,这老本行的红利她是怎么也得吃上。 不过现在经刘彦这么一邀约,容媚也突然改了想法。 合作? 也不是不行。 但不能以百分之十的股份,在容媚看来,那不叫共赢,那叫给刘彦‘打工’。 微微蹙蹙眉,“技术入股?也不是不行,百分之十的原始初入股条件我也能接受,不过我有个附加条件,那就是一年以后,我用当时的市值价能够购入剩下最多百分之三十九的股份.......” 容媚的条件不难理解。 想要合作可以,瑞达目前是由刘彦一个人百分百控股,拿出百分之九十的股份作为容媚加入瑞达的条件,那刘彦个人还占有百分之九十的股权。 而等到容媚一年以后,有了足够的资金,刘彦就得以当时的市值价再让出百分之三十九的股份卖给容媚。 这样等于容媚占股百分之四十九,刘彦占股百分之五十一,在刘彦不另外出售其他股份的前提下,他依旧还是瑞达的最大股东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