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我们面前的山并不真的难以逾越,甚至不一定真的是山! 我将死战不屈,直至长枪坠地匍匐不起,即使如此我仍然不败,以血沫唾敌! 这就是重新苏醒的阿特瑞斯,充满了反抗的精神和不屈的意志。 因此他的名号也从战争之王潘森变成了不屈之枪潘森! 从此他代表的不是一个星灵,不是一个神,而是一个凡人! 天神已死,凡人永在! “这种精神,这种意志,大概是我一辈子也没法领悟的吧……”越是使用潘森,林树心中越是绝望。 这种精神,这种意志,你要我怎么去领悟? 这种精神,第四代火影可能可以领悟,因为他是平民逆袭,他明白这种精神。 鸣人也可能可以领悟,因为他的一生波澜起伏,他却坚定向前。 龙可能也能领悟,因为他就是下定决心要屠神的那个人,面临着如日中天的天龙人,心中无惧,一心想要反抗这压迫。 但是唯独不可能是林树领悟,因为他这一生不说顺风顺水,也能说是一帆风顺了。 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安全的国家里,从小学一直上学上到高中才知道自己家里可能有钱,然后大学毕业就开网吧,还没有体验到社会的毒打就被系统砸中。 这要怎么不屈啊? 难道真的要莫名其妙的去逆天吗?天怎么你了你就要逆人家? 难道我的名字真英雄不是潘森,而是魔法猫咪? 一天屁事不干,爬在别人肩头浑水摸鱼,连路都不用自己走? 不可能!绝对不可能! 作为一个身高一米七八的堂堂八次男儿,又怎么可能选一只猫整天爬别人肩头? 不过……想一想好像挺不错啊,毕竟adc们大部分都………嘿嘿嘿……喔~ 林树松开握紧长枪的手,擦了一下嘴流下的口水然后放下盾牌在河水中洗了一下手。 艾希、厄运小姐、凯特琳、卡莎……我来了! 潘森? 告辞! 与林树这种土豪不同的是黑绝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