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“不,不,不……”玲珑骏马连说了三个不,又觉得这样的自己有点虚伪,喜欢就是喜欢,有什么不能说的。 赶紧着又连忙点了几下头,有点儿心虚地纠正道,“有点儿……喜欢。” 丁小白就乐了,她突然发现自己很喜欢玲珑郡马的性子,典型招人喜欢的优质帅哥。 有点儿小主意、小聪明,不会刻意隐藏也不会故意显摆,偶尔露露锋芒却又不掐尖儿…… 人长得清雅秀气,大多时候都是斯斯文文的,偶尔露出点儿性格里的腼腆,却又不会过于羞涩。 “喜欢就送你了,又不是多贵重的东西,凭我和玲珑的关系,再看到你喜欢的东西就直说,不然太外道了。” 玲珑郡马抿了抿唇,顿了一下才又开口道,“小白小姐自己不觉得贵重,可这份礼物在我看来,却是很贵重的。” “毕竟它是稀罕东西,市面上根本见不着,得了它的人又没有一个是舍得往外出让的。” “所以它的贵重与否,不能以它自身的价值来衡量,得看它在大家眼里的索求度和珍惜程度。” “这么抢手吗?”丁小白有点儿意外,自己图方便随手做出来的小东西,没想到在外面竟然会这么受欢迎。 听玲珑郡马的意思,似乎还有价无市,她倒是有些奇怪了,这件事儿她这个当事人怎么就没听说呢? 要知道,她对市场价格和稀有物品一向都是非常敏感的,没理由自己手里的东西抢手,自己却不知道啊! “很抢手。”玲珑郡马肯定地回答了她,“这东西随取随用,不用铺纸磨墨,出行时随身带着实在是太方便了。” 丁小白还真没想到,鹅毛笔会这么受欢迎,当初做它的时候,也想过要推广来着。 可后来因为教大壮写字,想起这个时空毛笔字才是主流,毛笔字的好坏,甚至代表了一个人的身份和才华。 而在练好毛笔字之前,若是用鹅毛笔习惯了,肯定会对毛笔字的书写有影响。 这也是丁小白为什么一直不让丁大壮和秦钧用鹅毛笔的原因,怕把这俩孩子给耽误了。 原本不用被限制的丁小朵,也因为要陪着秦钧,很多年没再拿起过羽毛笔。 当然,这两年他们的毛笔字都练出来了,也就被丁小白允许使用鹅毛笔了,出行带着鹅毛笔,到底还是要方便些。 可因为有了最开始的认知,丁小白就觉得这个时空对鹅毛笔肯定会很排斥。 第(3/3)页